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哪些业务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从事音乐娱乐,动漫画产品,演出剧节目,表演,比赛活动,美术艺术品等业务需要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意:这两年很火的直播业务也需要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联系专业人员办理

关于我们

我们的宗旨专业,诚信,高效,辅助企业在运营资质板块全程无忧,多年成熟的运营经验以及服务各种疑难案例,力争做到为企业做到一站式服务,希望有机会有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二维码,联系方式相互了解,相互认识,相互成长。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路329号119房
联系电话.
13602808990


二维码

© 2021. 广东一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2021093368号

Copyright © 2021.广东一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