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业务的地域范围,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办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协同省通信管理局共同审批完成。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依据
1、《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第534号令)
2、《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
外资占比:
外资ICP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外资EDI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电子商务业务可以开放至100%.(类似于淘宝、天猫)